复读课程的一般规则

复读课程的一般规则如下(见下文的例外情况) 修读课程可获得学分):

  1. 你不能重修一门成绩在C以上的课.

  2. 在上一门课的成绩不及格的情况下,你最多可以重修两次来获得学分 你的成绩不合格(D, F, W, NP). 你可能 请愿书 当前三次尝试的结果是D, F, W或 NP.

  3. 无论如何,你不能在任何一个学期选修同一门课程的两个部分 这门课是否可以重修以获得学分.


修读课程的条件

重复的课程(除下列所列课程外) 修读课程可获得学分)须符合下列条件:

  1. 一门课程在取得前两级成绩后,可免申请复读两次 不合格(D, F或NP). 对于额外的重复考试,可以给予例外 如果先前的成绩是由于情有可原的情况(定义) 如经证实的事故、疾病或类似困难).

  2. 重修课程不允许增加学分.

  3. 对于D或F成绩的课程,必须获得C或更高的成绩 不合格的成绩不计入你的平均绩点.

    虽然原来的不合格成绩不会计算在你的GPA中,但它会 出现在你的成绩单上,不会被删除. 我们会考虑你的PCC成绩单 在PCC完成的课程的真实历史.

修读课程:

某些课程可以重复学习以获得额外的经验和学分,并且是这样确定的 在他们的课程描述中有一个“最高学分”的符号. 你可以报名参加一个 这些例外的课程,每学期一次,并尽可能多次,直到 获得最高学分. 修读课程,最多不超过两节 成绩可能会减轻,以提高你的平均绩点.